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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5    作者:     来源: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研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研究本年度国家项目最新政策变化,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踊跃申报。要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河北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为繁荣发展河北哲学社会科学打下坚实基础。

二、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改进情况

1.年度项目不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年度项目重在引导自主探索、激发创新活力,只明确选题基本要求和引导方向,不再分学科发布具体课题指南。

2.青年项目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至40周岁。男性申请人年龄仍为不超过35周岁。

3.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专家给予倾斜支持。对承担上一个国家项目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项目时,可不受申报指标限制。

4.适当增加立项数量。本年度重大项目、青年项目以及部分申报量较大的综合性学科立项数量将适当增加。

三、申报名额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我省限额指标不分解下达到省内各单位,各单位需将审核后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在线完成审核,并将纸质材料报送省社科办。省社科办将组织专家就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材料审核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报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申报公告》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

3.不采用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漏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4年5月19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5.申请人近5年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办通报批评的。

五、材料报送

1.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申报人须采用《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和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网络填报版”(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

2.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1份(省内初评使用),采用1夹3(1份申请书中缝夹1份活页在上和2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2)各单位需分学科并按申报序号(小号在上)摆放打包材料,不得将不同学科材料打包在同一捆中。

3.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9日12:00之前完成线上审核,并于5月20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安排专人送至我办(采取邮寄方式的请提前安排),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省社科办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7904016,87904201

邮 箱:hbshekeban@163.com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75号2304房间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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