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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20年度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作者:项目管理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请承担2020年度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未办理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项相关工作。未按期办理结项或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结项材料按照“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规章制度——《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印发〈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院字﹝2023﹞48号)》中相关附件”整理。

结项成果要求,按项目立项当年施行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重点科研培育项目(六选二):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指令项目资助;

②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证书为准;

③产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横向课题到校金额不低于项目资助额度;

④自然科学类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检索论文不少于2篇或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含EI期刊检索论文),人文社科类项目减半;

⑤获得学校为专利权人的职务发明专利1项;

⑥出版专著1部。

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六选二):

①获厅级重点项目、省级及以上指令项目资助;

②获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证书为准;

③产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横向课题到校金额不低于项目资助额度;

④自然科学类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检索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含EI期刊检索论文),人文社科类项目减半;

⑤获得学校为专利权人的职务专利1项;

⑥出版专著1部。

青年科研创新项目(六选二):

①获厅级及以上指令项目资助;

②获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证书为准;

③产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横向课题到校金额不低于项目资助额度;

④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含EI期刊检索论文);

⑤获得学校为专利权人的职务专利1项;

⑥出版专著1部。


联系人:任董普  张晓宇

联系电话:0317-7587041  7587089

电子邮箱:kjcxmb@hbw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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