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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首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作者:     来源:     点击:

 科技处函[2021]33号


各教学单位:

为凝聚学科特色,推动学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我校首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将遵循“坚持标准、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学科现有基础为前提,以优化学科布局为导向,结合学科发展前景,按照二级学科进行遴选。

二、遴选标准

学科方向:具有硕士学位授权条件中要求的稳定、明确的学科方向,主要学科方向已形成较明显的特色和优势,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科队伍:学科队伍整体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每个方向均有一定实力的专任教师队伍;学科队伍的规模、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学术骨干和后备力量较强。人员规模、结构以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要求达到或接近硕士学位授权条件。

科学研究:近五年承担过多项省部级、市厅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签订横向技术服务合同多项,科研经费较为充足,科学研究成果较为丰硕,已形成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的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对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人才培养:教学力量充足,教学质量良好,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对本科教育、专业建设具有扎实的支撑作用。

合作交流:学术交流活跃,积极主办或承办国内外学术交流或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成效显著。

支撑条件:具有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或基地;有充足的图书资料和数字化资源;有关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三、遴选程序:

(一)学科申报:符合条件的二级学科填写《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一式三份,佐证材料备查),于10月29日前交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hbsdxykyk@163.com);

(二)审查公示:科技处将各学科申报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处理异议投诉,同时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科技处将聘请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

(四)学校审核:科技处将会议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之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发文批准:科技处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将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

(六)立项校级重点学科填报建设任务书,报科技处。

四、其他说明:

(一)开展校级重点学科遴选是学校加强特色建设和学科水平提升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首批次拟建设重点学科3-5个,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省级科研平台可申报1项)。

(三)同一教学科研人员及其成果只允许在一个学科填报,申报学科团队成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在本单位的,须征得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四)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

(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为2022-2025年(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重点学科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学校将对遴选产生的重点学科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六)学校对校级重点学科实施年度检查、中期考核和期满验收相结合的绩效考核体制,并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对学科建设完成较好的将继续支持,对建设效果较差的学科,及时要求整改或取消经费支持。

 

科技处

2021-09-27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书.doc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2005年12月补充修订 ).docx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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