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我局对科技专家库进行了优化更新,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因专家库升级,原科技专家库不再使用。因此,请符合条件的原有专家及时注册新用户或更新原有账号信息,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4.能保证时间和精力满足专家的工作需求。
5.无科研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等3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管理专家
(1)在科技管理所属部门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3)在企事业单位科研处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5)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专家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8年以上。
(3)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4)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征集时间
专家库实行常态化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每季度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现公开征集首批专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科技局审核后入库。
四、具体要求
1.登录沧州市科技局网站“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专家用户登录”—“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申请入库的专家,注册完成后,用户名(身份证号码)重新登录,完善补充个人信息。
2.上传PDF版的附件信息,模板在下载专区下载。具体包括:
(1)《专家承诺书》;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推荐函》;
(3)技术专家上传高级职称证书;
(4)管理专家上传相关管理岗位证明(任命文件)或高级职称证书;
(5)财务专家上传职称证书或岗位证明。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发展规划科 0317-212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