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理逾期未验收自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管理,依据《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逾期未验收项目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拟对逾期未验收自筹项目进行清理,有关要求见附件。

2023年2月15日前不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的逾期未验收自筹资金项目,项目予以撤销,项目负责人自逾期之日起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3年。请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上一条: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