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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立足“高校基层党建”建设方向,开展2024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面向全国从事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为保证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党务工作思政工作和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共同组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求: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

3.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如无创新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申报方式

1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公开发布、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2申请人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也可结合研究实际和工作实践自拟选题,自拟选题需与高校基层党建相关

3申请人按要求填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申请书(1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单位+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

4.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1231日。以电子版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二、课题资助与结项

(一)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为9个月202519月),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拟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课题拟资助经费0.51万元/项。经费资助标准由专家评审组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结项要求

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课题一般不允许延期。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经验案例等。发表理论文章注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专项课题成果”。

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重点项目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一般课题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6000字左右)或1份经验案例(3000字左右)。报告和案例材料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琴婷

   话:02767862663

   shuangchuang@ccnu.edu.cn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502办公室

附件: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指南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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