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双创双服”活动部署要求,全面展示近年来我市科技创新成果,促进校企对接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加强科技对现代经济体系有效供给,沧州市科技局拟定于5月份举办沧州市科技成果展暨校企对接会(以下简称“成果展”),现面向全市征集参展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成果展:充分展现我市各县(市、区)、各高校、科研单位、各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包括近年来我市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面,科技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示范性强、引领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新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科研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成果;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成果;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等。
(2)对接会:企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
二、内容要求
(一)参展包括项目、产品、创新平台、领军人才及团队、技术需求
1.参展项目
参展项目需提供“文字材料+图片”,可选择性提供视频、模型或实物。
2.参展产品
参展展品需提供“文字材料+图片+实物/模型”,可选择性提供视频。
3.创新平台
人才情况、研究方向、承担的项目、取得的成果。
4.人才及创新团队
人才级别、研究领域、所属单位、创新成果。
5.技术需求
企业在生产中需要攻克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二)各项材料要求如下:
1.文字材料。以通俗的语言及数据、图表阐述成果的先进性、特点及创新点、应用领域,以及成果应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限500字以内。
2.成果图片。每个推荐成果须提供 2-4 张图片,图片须为高分辨率电子版文件,1000万像素以上,包含成果和单位LOGO。
3.实物或模型。需先将实物或模型拍成照片(正面、侧面、顶部三个角度各一张),并附照片内容说明(包括实物/模型名称、大小尺寸、重量等参数),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如模型还未制作,可提供模型效果图及相关参数。如产品较小或为系列产品,也可发送包含多产品的展台照片。
4.视频材料。须为非压缩版本,以高清规格(1280*720)为宜,每个视频时间长度不超过3分钟。
三、征集数量
每县(市、区)科技局征集15项以上成果或产品,院校5项以上。
四、材料报送
1.各成果拥有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沧州市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1),每项成果的信息表和相关材料(文字说明、照片、视频、实物/模型照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2.各有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切实将有应用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推荐参加全市范围的成果交流,以此为机遇做好校企科技对接活动。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的成果、技术需求的文件电子版集中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然后将文件夹连同《沧州市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18年3月30日前发到hbsdxykyk@163.com 。
特此通知。
科研科
2018-03-20
成果展表格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