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学校《关于引进、培养博士的暂行办法》(校字[2017]48号)文件的规定,现开始受理学校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现简要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未获博士科研启动费资助的教师。
二、资助额度:
按上述办法的规定,博士科研启动费分为三个层次,资助额度各不相同。对所属层次有疑问的教师,可向人事处咨询。
四、填报要求:
根据所属学科情况,下载并填写附件《申报书》、《任务书》,经所属单位审核、确认后,将相应申报材料送交科研科。其中《申报书》一式两份,《任务书》一式三份,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hbsdxykyk@163.com )。
五、截止时间:
10月17日下午17:30分,过期不再受理。
科研科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