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实施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要求

项目选题范围为:

1、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大数据分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2、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

3、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教学过程;

4、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

5、强化教师队伍能力建设;

6、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要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专业综合改革、二级学院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为落实省教育厅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新道科技将对部分优秀项目进行资助。省教育厅择优遴选5-10项推荐教育部产学合作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3项,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书撰写

10.30-11.30校内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帮助教师做好选题和论证。计划申报的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向科研科说明。

(二)评审

12.1-12.8各单位收齐项目申报书初稿1份,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申报情况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三)推荐

12.9-12.14确定推荐的项目,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正式申报书一式6份,电子版请发至科研科邮箱(hbsdxykyk@163.com)。

 

科研科

2017/10/30

 

附件.doc


上一条:关于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