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系部及教师: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省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河北省科技厅现开始组织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重点研发计划

1.健康医疗与生物医药专项

2.节能环保与科技治霾专项

3.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事业专项

4.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

5.大智移云应用专项

6.新兴产业前沿技术开发专项

7.高新技术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专项

(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软科学研究

以上支持领域的具体支持重点、优先主题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相关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7月份申报过2018年度指令计划且在8月底未得到公示的项目,可再次申报本次自筹项目。

二、申报须知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5.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请书填报等过程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通知通告”栏目)。注册用户名请与学校科研科联系。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

联系人:张晓宇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附件.zip


科研科

2017年12月4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度沧州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到期科研项目按时结项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