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有关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开始对我校职工2017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本次科技成果统计范围
(一)论文、著作教材、已完成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著作权)、横向课题、被各级政府应用的成果等。
(二)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9日-16日,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并于16-17日集中将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有关成果原件、复印件送交学校科研科。
2018年1月18日-19日,科研科审核有关成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系部。
三、具体要求:
(一)学术论文
论文统计范围为2017年年初以来我校职工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各类论文。未在奖励范围内的非核心期刊论文也要统计。要求:
1、所发表学术论文应与作者所学或从事的学科密切相关,一般应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学术期刊目录范围内。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CNKI)学术文献总库、万方数据库检索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以2017年底最新版目录为准。注意:2017年10月-12月所发文章,知网数据库尚未收录的,请注明。
3、三大索引收录论文以文章被检索数据库首次收录日期为准。需提交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发文章复印件(SCIEI收录期刊论文需提交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收录证明)。
4、五类(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封底没有版权信息的不提供)。其它论文只需登记。
5、尚未正式结题的校外纵向课题论文需登记。
(二)著作、教材
著作教材统计范围为2017年初以来,我校职工参与并公开出版的各类专著、编著、大中专教材、工具书、译著等。不在奖励范围内的著作也要统计。
1、由我校排名最靠前的教师负责填报。
2、需提供原件一册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复印内容包括封面至正文第1页所有内容、版权页(若在文后)、封底。不在奖励范围内的著作可只提供复印件。
(三)纵向科研项目
本项内容由科研科填报。未在学校备案的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四)获奖成果
我校职工2017年初以来取得的科技、社科、技术开发、教育教学等各级政府(包括省级以上政府授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励。
(五)政府部门应用成果
被政府部门应用的各类成果。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正式转发的文件为准。
(六)专利
我校职工做为第一设计人取得的职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需提供专利(著作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横向课题
本项内容由科研科填报。
请各单位将上述资料及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于2018年1月16-17日集中报学校科研科,科研科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晓宇
邮 箱:hbsdxykyk@163.com。
科研科
2018-01-09
2017年度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名单(2014.12.10最终版,共5737种).doc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二批学术期刊公示名单(2017.02.06公布 共712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