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按财务处要求,为更好地支持各科研项目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更好地做好2017年度的科研经费支出计划,请各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2017年的预计用款总额。
不报告经费用款总额的项目2017年将不再安排科研经费,不允许报销。
一、填报项目范围:所有在研科研项目、已完成鉴定或验收但2017年还计划有经费支出的项目(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以科研经费本为准)。
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须在2017年11月15日前办理经费决算,剩余经费将按原渠道收回。
二、填报要求:每一项课题填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科研项目2017年用款计划表》,写明2017年的计划支出总额。
2017年6月底前要支出总额的60%,11月底前支出90%,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支出。到期剩余的由财务处收回。
《用款计划表》见附件,请将填好的表格发至科研科邮箱(hbsdxykyk@163.com)。
三、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科研科
2017-04-07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科研项目2017年用款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