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院字〔2025〕11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已正式入职且此前未承担过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博士教职工,可自愿申请。
二、立项原则
科技处将依据本年度经费预算,按照择优原则进行立项。
三、经费说明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经费总额以申报人入职时与学校人事部门协商的科研启动费金额为准。
四、项目执行与要求
项目执行:项目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院字〔2025〕11号)执行,结项条件不得低于该办法规定。
研究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经费拨付:项目立项后,经费按40%、40%、20%的比例按自然年度拨付。每年度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支付进度要求。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材料内容:有意向申报的博士教职工需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计划书》。
提交时间:请于2025年4月21日17:30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方式: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项目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mailto: kjcxmb@hbwe.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交至图书馆1406室。
六、材料获取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院字〔2025〕11号)及项目计划书模板等材料,可通过以下路径下载查看:科技处官网—政策文件—学校政策。
联系人:任董普(自科类项目),张晓宇(社科类项目)
联系电话:7587041,7587089
科技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