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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系部及教师: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省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河北省科技厅现开始组织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

1、大数据应用专项

2、先进装备制造专项

3、高性能新材料专项

4、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专项

5、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专项

6、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二)现代农业科技工程

1、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

2、绿山富民科技工程(专项)

(三)科技惠民工程

1、大健康服务和生物医药专项

2、科技治霾专项

3、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科技事业专项

(四)科技服务业促进工程

1、科技服务信息化专项

(五)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1、软科学研究专项

以上支持领域具体支持重点、优先领域和申报要求,请参见科研科2016年7月4-15日发布的省科技计划申报指南或省科技厅网站相应指南。

申报人在申报的同时,应提前向科研科说明所申报课题所属指南优先支持的领域。

软科学研究专项,重点围绕2017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优先主题自主命题进行研究,也可就当前我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领域开展研究。同时,本专项对项目申报人的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不做要求,可自由申报。

二、申报须知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3、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5、申报课题要积极开展与我省各类企业,尤其是高新企业的合作,吸纳企业研发人员做为主要参加人,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争取企业资金支持。有企业出资证明的优先推荐。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请书填报等过程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通知通告”栏目)。注册用户名请与学校科研科联系。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7日。

纸质材料收交时间:2016年11月28日。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科研科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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