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部及教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专项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整改责任清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扎实做好高校科研经费整改工作。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对2013年以来的河北省高校科研项目专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本次河北省高校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问题清理自查自纠工作包括2013、2014、2015三个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教育规划、青年基金;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青年基金),自查面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从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节点做好自查自纠。重点做好五查五看:一查项目申报情况,看申报材料是否弄虚作假,存在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二查资金分配情况,看是否存在滥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三查资金拨付情况,看是否存在故意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影响项目进度问题;四查资金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五查项目建设情况,看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问题。
三、自查自纠有关要求
各相关课题负责人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对河北省高校项目专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河北省高校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摸底情况表》(附件1)由科研科统一填写。对发现问题的专项资金,课题负责人要及时与科研科沟通并填写《河北省高校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清理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于2016年7月1日前将该表发至学校科研科邮箱hbwekyk@126.com。经查不存在问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以适当方式向科研科说明,不必填写附件2表格。
特此通知。
科研科
2016年6月17日
河北省高校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清理自查自纠情况表.xls
河北省高校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摸底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