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实验室:
按照上级部门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本次高校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1.各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表(2020)》(附件1),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2. 各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10月15日之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bsdxykyk@163.com)。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部科技司将于10月19日召开2020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培训会,要求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视频会议。报名方式见附件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表(2020)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召开2020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的通知
科技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