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相关教师:

按照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教育厅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较上年度相比,在资助要求、范围、申请额度等多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主演原则上应为本单位演员,主创应以本省为主。新版申报指南明确了首演的定义,同一申报主体申报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同时需提交完整剧本、专家推荐意见、导演阐述、音乐小样、舞美设计图,须提供与申报主体名称一致的演出许可证等;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资助额度提升,鼓励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并有政策倾斜。

(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本项目包括组织创作项目和个人创作项目。组织创作项目资助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且在2025年4月15日之后开展的美术作品创作,申报主体应为从事美术创作、展览、教育的机构或单位,可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个人创作项目增加了对立项作品收藏的要求。

(三)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本项目要完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和美术作品创作征集,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与剧场、展馆承接方签署相应协议,申请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新版申报指南要求,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同时,鼓励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且结项的大型舞台作品申报。

(四)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版申报指南要求,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本项目要提供详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课程安排,与全部授课教师签署相应的协议。本项目将重点资助以造就有影响的各领域艺术领军人物为目标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关系到舞台艺术和美术事业传承和长远发展的特殊、急需、紧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满足基层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实用型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培养有利于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优秀艺术人才培训活动。鼓励舞台艺术主创(编剧、导演、作曲等)、经典保留剧目、“天下第一团”、濒危剧种、杂技(含滑稽)、曲艺、皮影等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

(五)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本项目资助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优秀青年文艺工作者,新版申报指南新增了对艺术设计人才的资助。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鼓励各地、相关高校等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奖补;在成果认定、使用效力等方面,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将国家艺术基金作为国家级项目给予充分认可,补充完善至单位现有相关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纳入职称评定、科研考核加分项等。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艺术基金项目办公室将在申报、答辩等重点环节,与申报单位及人员密切联系,指定专家和专门工作人员进行重点辅导。各单位应及时开展动员指导、申报培训等,为申报项目提供时间、人员、必要配套经费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推动本地、本单位申报工作提质增效。

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运作流程等内容,可关注“国家艺术基金”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https://www.cnaf.cn/index.html)

科技处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电话:7587089


科技处

2025年4月27日

上一条: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六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