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2025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68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和申报条件
1.本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3个类别。重点课题以自主申报、定向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立项。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以自主申报方式立项。
2.重点课题共设立10项,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各设立若干项。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专著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申报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担任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院校考试招生部门负责人;申报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每个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6人。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应参考《2025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重点课题名称可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可围绕我省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课题论证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2.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六份的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以及《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Word电子版发送的到科技处邮箱(kjcxkb@hbwe.edu.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1.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承担单位、研究方向和内容。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终成果形式或延期结项,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实施。
2.课题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对逾期未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撤项处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
3.各类别课题结项,要求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应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收录)。论文发表在《考试与招生》杂志上可免于鉴定。
科技处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电话:7587089
电子邮箱:kjcxkb@hbwe.edu.cn
科技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