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暂行)》(院字〔2023〕48号)规定,为强化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建设,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资助规模
(一)申报对象
1.主要支持40周岁以下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专项由平台负责人牵头申报,且项目参与人中40周岁以下教师占比不少于50%。优先支持未承担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请人。
2.项目团队结构合理,核心成员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匹配的专业能力与研究基础。
3.申请人须符合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相关规定。同一时期仅限牵头负责1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无已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验收不合格情形。
(二)资助规模
本次申报设立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专项、产学研合作专项、科普专项、国际合作专项四类专项项目,资助数量根据申报质量及经费预算统筹确定。
1.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专项:支持依托学校建设的省部级科研平台,计划资助不超过6项。其中,省重点实验室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2.产学研合作专项:计划资助不超过5项,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3.科普专项:计划资助不超过2项,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4.国际合作专项:计划资助不超过2项,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二、结题条件
(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围绕平台研究方向,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平台固定人员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CSSCI、CSCD、北大核心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省重点实验室要求不少于4篇)。
2.以学校为专利权人、平台固定人员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围绕平台研究方向,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平台固定人员为第一作者,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专著1部。
3.平台固定人员中,实现1人次晋升高级职称,或1人次攻读博士学位。
4.围绕平台研究方向,邀请校外专家召开高水平科研项目或高水平科研成果指导会议3次以上。
(二)产学研合作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以学校为专利权人、本专项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专项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与合作企业联合发表SCI、EI、CSSCI、CSCD、北大核心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2.本专项项目负责人签订横向课题1项,且该课题实际到账经费不低于5万元(须提供经费到账相关证明)。
(三)科普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形成科普图书书稿1部,书稿完成度不低于50%,且已与正规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须提供出版合同复印件)。
2.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发布科普微视频、动漫等科普作品,作品累计播放量、点击量合计超过1万次(须附后台数据截图及作品原链接,确保数据可核查)。
3.在国家重大科普节点期间,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2场次,且该系列科普活动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同时,线上线下参与本次系列科普活动的公众累计不少于5000人次(须提供媒体报道截图、活动参与人次佐证材料)。
(四)国际合作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与外籍科研人员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双方联合发表SCI、EI、CSSCI、CSCD、北大核心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2.与外籍科研人员合作组织开展科研相关活动,其中包含项目联合申报、联合科研实验等类型,活动次数不少于 1 次,需提供对应的活动佐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与填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类型须准确填写对应专项名称,申请书中所列预期成果须满足本通知规定的结题条件。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或科研平台负责人审核汇总并确认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二)填报要求
1.申请书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项目名称简洁明确,字数不超过30字。
2.申请书采用A4纸打印,左侧双钉装订,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或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并整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四类专项每类限推荐1项,所有材料须于2026年3月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1.纸质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图书馆1406室。
2.电子材料:申请书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kjcxmb@hbwe.edu.cn。
(三)学校评审
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或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审议,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考核指标,学校将定期跟踪项目进展。
(二)项目成果须标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Hebei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Engineering”)及项目编号,未按规定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验收依据。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暂行)》执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董普
联系电话:0317-7587041
电子邮箱:kjcxmb@hbwe.edu.cn
附件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附件2: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