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颁布,并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保障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提名、评审程序,提高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日
上一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金规〔2022〕1号) 下一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组织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冀科资规〔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