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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3 21:33:05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教师自主创新能力和青年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科技处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主要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以及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者为我校在岗教师(一般应为40周岁以下)及在校学生。

2. 申报课题为自由选题。申请人要围绕国家、河北省、沧州市发展建设的中心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我校学科、科研平台建设等实际情况自选研究课题。

3. 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4.学生项目,应有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研究工作。

5.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参与项目合计不超过三个。

6. 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对实施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研究项目,应当根据研究进展分年度安排预算。

三、项目类别

1.重点科研培育项目。拟资助的自然科学项目不超过1项,社科项目不超过1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面向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需求,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社科类主要支持拟申报教育部社科、国家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教师开展相关研究。

申报重点培育项目前期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3年获省部级及以上指令性项目资助或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的SCI(SSCI)论文不少于2篇或核心期刊不少于4篇(人文社科方向减半)。

2.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拟资助自然科学项目不超过8项,社科项目不超过1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类优先支持市厅级科研平台骨干人员开展相关研究,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厅级平台申报不超过1项;社科类优先支持拟申报省级以上社科项目教师开展相关研究。

3.青年科研创新项目。拟资助不超过15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

4.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拟资助不超过8项,每项资助金额0.3万元。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系申报不超过1项。

四、其他要求

(1)限项要求: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项的,不能申报;在研市厅级以上财政科研项目超过2项(包括2项)的不能申报;申报项目与已立项或已完成项目相同或相近,无创新内容的不能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依照《冀财教[2018]72号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执行,请各申报人认真参阅。

(3)鼓励项目执行过程中吸纳优秀在校学生参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项目成果需标明“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5)时间安排:各省、市(厅)级平台、教学单位应于10月28日上午12:00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封面由平台或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科技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以系部(平台)为单位(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单位(平台)-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发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电话:0317-7587089 

电子邮箱:kejichu@hbwe.edu.cn

联系人: 任董普

 

 

                                科技处

2022年10月23日

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