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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加快科研创新方式转变,培养更多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的规定,科技处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主要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以及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者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一般应为40周岁以下)及在校学生。

2. 申报课题为自由选题。申请人要围绕国家、河北省、沧州市发展建设的中心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我校学科、科研平台建设等实际情况自选研究课题。

3. 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4.学生项目,应有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研究工作。

5.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参与项目合计不超过三个。

6. 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对实施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研究项目,应当根据研究进展分年度安排预算。

三、项目类别

1.重点科研培育项目。拟资助的自然科学项目不超过4项,社科项目不超过1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支持省级以上科研平台骨干人员开展相关研究或重大产学研合作,研究内容应与平台主要研究方向一致;社科类主要支持拟申报教育部社科、国家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教师开展相关研究。

申报重点培育项目前期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5年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的SCI(SSCI)论文不少于2篇或核心期刊不少于4篇(人文社科方向减半,省级以上平台骨干人员申报可适当降低成果条件)。

2.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拟资助自然科学项目不超过6项,社科项目不超过1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类优先支持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骨干人员开展相关研究和重要产学研合作项目;社科类优先支持拟申报省级以上社科项目教师开展相关研究。

3.青年科研创新项目。拟资助不超过15项。自然科学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文社科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

4.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拟资助不超过14项,每项资助金额0.3万元。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不超过2项。

四、其他要求

(1)限项要求: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项的,不能申报;在研市厅级以上财政科研项目超过2项(包括2项)的不能申报;申报项目与已立项或已完成项目相同或相近,无创新内容的不能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依照《冀财教【2018】72号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执行,请各申报人认真参阅。

(3)鼓励项目执行过程中吸纳优秀本、专科学生参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项目成果需标明“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资助”。

(5)时间安排:各教学单位应于6月14日上午12:00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为一个文件夹“××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发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电话:0317-7587089 

电子邮箱:hbsdxykyk@163.com

联系人: 张晓宇

附件: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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