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沧州市科技局开始受理2021年度沧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受理时间为即日至12月20日17:30分。现将有关要求简要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人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http://111.62.42.233:81/czkjjh/index/index!index.do)”,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申报书出现“沧州市科学技术局”水印后,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一式三份送交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无用户名的老师,请与科技处联系注册用户名。已注册老师,原用户名继续有效。
二、申报限项要求:
1.项目组前三名当年只能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在研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新申报与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含2项),其中主持项目只能为1项;
3.自筹经费项目与沧州市科技计划财政资助类项目合并限项,有拟计划后期申报沧州市财政资助类项目(院校企业合作研发专项)的,慎重申报。
三、其他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两年;
2.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绩效考核目标要明确,成果形式可以为专利、软件著作权、产品(样机)、论文、著作、标准及其他成果形式,要注重与地方企业的合作,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研发中面临的问题,考核目标要贴合实际,不宜过高或过低;软科学研究项目要达到通知规定的考核目标。
3.该计划为自筹经费项目,申报人要提前谋划研究经费事宜。可通过争取横向课题经费、校外平台建设经费等各种方式解决研究经费问题,保证研究质量。
四、申报时间及纸件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20日17:30。
2.纸件要求:纸质材料须将上传附件与申请书一并装订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12月22日前交科技处。
联系人:张晓宇
有关项目申报其他要求与信息,请查看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沧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21-12-07
附:沧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