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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科硏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服务地方能力,鼓励教师自主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现启动2020年度“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者为我校在岗教师及在校学生。

2. 申报课题为自由选题。

3. 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4. 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5. 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对实施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研究项目,应当根据研究进展分年度安排预算。

6.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统一定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主要支持:我校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我校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我校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本年度项目优先支持省厅研发平台建设相关研究,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科研培育项目(拟资助1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要求前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近5年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的SCI论文不少于2篇或核心期刊不少于4篇(人文社科方向减半)。

2.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拟资助自然科学领域不超过4项、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3.青年科研创新项目(拟资助自然科学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文社科项目4项,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

有财政经费支持的市厅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科研能力提升及青年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项目已立项或已完成项目相同或相近,无创新内容的不予立项。

三、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依照《冀财教【2018】72号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执行,请各申报人认真参阅。

2)鼓励项目执行过程中吸纳优秀本、专科学生参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项目成果需标明“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资助”。

4)此次申报项目全部纳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科研项目库”统筹管理。

5)各单位把申报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发至科技处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 9月7日上午12点前。

联系电话:0317-7587089  

电子邮箱:hbsdxykyk@163.com

联系人: 张晓宇


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附件


科技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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