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水利科研与推广工作,促进我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河北省水利厅就2020年度水利科研和推广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场馆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在地下水超采治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保护利用、区域水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水资源税改与水权水价、水旱灾害防治与风险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智能化调控技术等领域选择科研或推广课题。
二、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4年。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需说明理由。
三、为保障项目质量,申报科研和推广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截止申报日,仍有2项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0年度项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申报担任2020年度项目负责人的,不得超过本年度2020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和班子成员数量的50%。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2020年度继续使用河北省水利科研管理平台(http://222.222.21.90,技术支持:李雅静,联系电话:15631903175)进行水利科研和推广项目申报管理。凡申报2020年省水利科研与推广项目的,通过该平台按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登录平台】->【办公首页】->【使用指南】)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请在5月9日12:00之前提交申报书。网上审核通过后,请于5月14日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张晓宇 0317-7587089
科技处
2019年5月4日
附件:河北省水利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水利科研和推广项目的通知(冀水人[202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