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和教师:
沧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优申报工作于5月11日开始,5月25日截止。现将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评优活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旨在激励和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沧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全市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繁荣。
二、参评对象、范围
(一)凡沧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包括专业和非专业的),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社会科学专著、编著、教材、通俗读物、工具书,在市(地)以上报刊(包括省批准的内部资料、著名网点)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均可参评。
(二)虽未公开发表,但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的应用研究成果或带来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也可参评。
(三)出版日期署为2017年7月1日以后,但由于出版(或印刷)时间的延误,到2017年底成书,且上届未申报参评的,由出版社出具延误证明后,可参加本届评优。
(四)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的不再参加评优。
三、奖项名称和奖励方式
(一)本次评优为“沧州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二)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项。
(三)等级奖按著作、论文二个类别授予获奖证书。
四、评优标准
1、专著:对现实和历史的重大问题,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内容上有所创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编著(含译著、大中专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
译著:所选原著有重大价值,翻译难度较大,对我市某一学科的发展有一定贡献,或对改革、发展、稳定有较大应用价值,忠实于原著,译文准确、流畅。
大中专教材:必须是在内容上和结构上有新意,对科研、教学有重要参考和应用价值。
古籍整理:切合原意,标点和注释准确;在历史考证上有所发现或有一定价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通俗读物:必须是适应时代需要,及时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可读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有较重要的作用,并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映的。
工具书: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映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3、论文(含调研报告)
论文:能正确论证、说明重大问题和实际问题,在理论界和社会上有良好评价;在学术上有创见,能够指导实践,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
调研报告:在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有创见,被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吸收采纳并产生积极作用;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实际问题,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依据对现实的分析,对改革、发展、稳定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研究。
等次标准见附件。
五、评优步骤与方法
由本人根据评优要求选定申报的参评学科,填写《沧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连同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报送科技处,由学院统一报送评奖办公室。参评成果要求如下:
1、申报科研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不以单位或个人的证明信为凭,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申报时所填的合作人员著作类不得超过4人,论文类不得超过3人。第一署名为外地的,本市作者不能以本部著作申报,只能以个人撰写的章、节作为论文申报。
2、个人出版的论文集一律不以专著申报,可以参照评奖范围申报其中的某篇论文;集体组织、出版的论文集(正式出版或有出版部门准印号的),由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3、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一般应提供佐证材料。
4、每人申报成果数额只限一项(包括不是第一署名作者、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
七、时间安排
(一)2020年5月11日至5月22日,科技处受理评奖申请。
(二)5月下旬评奖办公室对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6月中旬进行终评。
联系电话:0317-7587089
联系人:张晓宇
科技处
2020年5月9日
附件:沧州市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通知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