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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高校水利研发中心、沧州市基桩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上一轮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本次检查重点是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以高校科研实验室为主,对于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上次检查发现未有效建立安全领导责任体系的科研实验室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安排    各实验室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冀教科【2018】25号,组织力量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各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实验室应于10月29日之前,将《xx 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hbsdxykyk@163.com)。 



 科技处 

2018年9月3日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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