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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我校《科研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开始统计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一)学术论文

论文统计范围为2019年我校职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各类论文。未在奖励范围内的非核心期刊论文也要统计。

要求:

(1)所发表学术论文应与作者所学或从事的学科密切相关,一般应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学术期刊目录范围内。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CNKI)学术文献总库、万方数据库检索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最新目录(2017年版)为准。

注意:2019年10月-12月所发文章,知网数据库尚未收录的,请在备注说明。

(3)三大索引收录论文以文章被检索数据库首次收录日期为准。需提交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发文章复印件(SCI、EI收录期刊论文需提交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收录证明)。SCIE检索证明应注明期刊所在的分区。

(4)五类(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原件。其它论文只需登记。

(5)纵向课题成果论文需要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和来源。

(二)科技著作

著作教材统计范围为2019年我校职工参与并公开出版的各类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译著等。自然科学类应不低于10万字,社会科学类应不低于15万字。不在奖励范围内的著作也要统计。

(1)由我校排名最靠前的教师负责填报。

(2)奖励范围包括科研专著,译著、古籍整理著作和教育部规划教材。具体要求参见《科研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3)需提供原件一册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复印内容包括封面至正文第1页所有内容、版权页(若在文后)、封底。不在奖励范围内的著作可只提供复印件。

(三)纵向科研项目

本项内容由科技处填报。未在学校备案的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四)获奖成果

 我校职工2019年取得的科技、社科、技术开发、教育教学等各级政府(包括省级以上政府授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励。

(五)政府部门应用成果

被政府部门应用的各类成果。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正式转发的文件为准。

(六)专利

我校职工做为第一设计人取得的职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要求如下:

(1)申报职务知识产权应提前经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并备案,未经批准的不予奖励;

(2)提交的佐证材料应包括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带有我校校名的原始受理通知书。

(七)横向课题

本项内容由科技处填报。


本次统计的时间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月6日,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将负责人联系方式报送科技处。

1月10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统计信息,2月25日之前报送所有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将上述资料及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晓宇  科技处邮箱:hbsdxykyk@163.com

联系电话:0317-7587089 17832177731


附件:2019年度科技成果统计人员信息表

科技成果统计(样表).xls

   


科技处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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