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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受理2025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7    作者: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来源:     点击:

各有关依托单位:

即日起开始受理2025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项目执行期截至202512月应结题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延期项目除外)

二、填报要求

1.申请人通过管理系https://jjxt.hebkjt.cn:8001/)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按照系统中注明的提示,认真、准确、完整填写填报验收申请前请先填报2025年度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历年进展报告成果信息可自动同步到验收申请中。

2.应结题验收的各类项目需完成项目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支出进度以及项目计划书各绩效目标和指标

3.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可采取自主验收,需自主验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在线申请,同时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4.项目承担单位、依托单位负责本单位验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

三、材料要求

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经基金办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带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水印的纸质版。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需准备验收材料为:

1.验收申请表

2.自评价报告(验收总结报告)

3.科技报告;

4.经费决算表(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或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5.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及依托单位承诺页及相关成果附件即成果佐证材料)。其中,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应当标注“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Hebei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应突出显示,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

6.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原始记录”包括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中的测试、计算或检测结果的复印件;项目执行中或实验中的照片记录等,应注意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需编制目录和页码,以压缩包(.rar)格式传至系统

验收材料1、2、4、5需提交纸件,3、6不需要提交纸件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根据上述顺序,左侧简易装订。一式一份,加盖承担单位和依托单位公章,由依托单位审核提交验收会议会议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留存备查。

四、其他要求

1.科技报告填报。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填写科技报告,请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项目申报人入口登录,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过程管理”-“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栏目填报科技报告(报告类型选择最终报告),科技报告网络在线填报截止131日下午17:00

2.验收申请填报。项目验收申请网络在线填报截止115日下午17:00,单位审核截止1月26日下午17:00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填写。

3.验收证书领取。项目验收通过以及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验收证书。

4.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验收申请填报)

齐璇 0311-66505379 肖奕 85810058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报告填报)  

                张琳 0311-85811970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616


校内联系人:任董普 758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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