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于对曹露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经查,江苏某高校曹露露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曹露露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运用蛋白质组学探究替莫唑胺治疗耐受与胶质瘤中小胶质细胞的关系”(申请号8240131039)申请,取消曹露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曹露露通报批评。
案例2.重庆大学再通报“本科生已发14篇SCI论文”:存在论文和专利署名不当的学术不端行为
重庆大学发布情况通报,近日,网络上对该校2021级本科学生刘某乔发表论文等情况提出质疑。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刘某乔系该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某华之女,刘某华安排刘某乔参与了其本人部分署名论文和专利的研究工作,存在论文和专利署名不当的学术不端行为。此外,刘某华的论文中还存在图片上传错误等学术不严谨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按相关程序撤销刘某乔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等荣誉和奖励。
案例3.关于对徐继、宋广元等发表的论文存在图片伪造篡改等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经查,浙江某两所高校徐继、宋广元等发表的论文“Guangyuan Song#,Ji Xu*,et al.miR-551b regulates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and metastasis of gastric cancer by inhibiting ERBB4 expression.Oncotarget.2017,8(28):45725-45735.”存在图片伪造篡改问题,且徐继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号8180110074、8207101224)申请书。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取消徐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徐继通报批评;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取消宋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宋广元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