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教发(201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2018年河北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应用型大学建设新路径,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课题申报工作。
一、立项宗旨
引导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应型大学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应用型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破解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河北省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促进我省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项目应主要围绕应用型大学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三、立项条件
(一)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应用型大学建设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应用型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2018年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五)鼓励各院校开展校际、校企联合申报、研究。
四、立项数量及要求
2018年拟立项建设课题50项,每个高校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对研究会受理申报的课题,通过专家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研究会审批的程序,公平竞争、择优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研究期结束,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结题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验收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研究会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其他情况说明
课题申报通知、申报书、报送要求等材料将在研究会正式通知上发布
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2018年课题选题方向.docx
科技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