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43号)通知精神,现就以上两个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一)立项要求及范围
本次立项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要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同卓越系列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以申报6项。
为切实发挥省教改项目的引领作用,做好各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提高申报质量,特对校内各单位的申报数额做如下要求:
各教学单位(七系两部)可推荐1-2项(至少1项),与教学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情况申报2项。
为充分鼓励广大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校将在遴选推荐省教改项目的同时,选择一定数量研究意义重大,能解决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实际问题,论证充分,并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做为我校校级教改项目。
二、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一)项目内容
参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数额
我校限报1项。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教师于9月7日前向科研科说明申报意向。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8.28-9.7,科研部门发布申报通知,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教师的组织与发动工作,并于9月7日前向科研科说明本单位计划申报情况。
(二)申报书撰写阶段
9.8-9.14,申报书撰写。各单位做好指导工作,帮助教师做好选题和论证,按分配指标将优秀课题推荐至学校。
(三)评审阶段
9.15-9.19,各单位提前收齐项目申报书初稿(一份),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学校根据情况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四)推荐阶段
9.20-9.21,推荐参评省教改评审的项目,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书一式六份,电子版请发至科研科邮箱(hbsdxykyk@163.com)。
科研科
2017-8-27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docx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x